(本案是尹海山律师代理的一件职务侵占罪案件。被告人石磊(化名)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资金达57万余元。经过多方努力。最后的量刑结果比较理想,
被告人石磊仅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
律师释案:
1、职务侵占罪相关法律知识点: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员工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公司、企业所有的财物数额较大的。"
根据刑法第271条的规定,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通常在五年到十五年之间)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本案一审法院系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案号为:(2017)沪0114刑初1516号
2、以下为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