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海山律师
当前位置: > 强制措施 > 刑事拘留 >
什么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5-12-25 19:29 阅读: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对于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由于情况紧急,而先行采取的一种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和逮捕拘留条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和重大嫌疑分子,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犯罪后即发觉的;

  2、被害人或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其犯罪的;

  3、在身边或处所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相关案例

查看更多内容

本站相关案例及文章

什么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司法解释

查看更多内容
上一篇: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的区别
下一篇:异地羁押期限应否计入刑事拘留期限?
相关文章
尹海山律师

友情链接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969号谷泰滨江大厦13层1301室(南外滩 靠近董家渡路)电话:18616344909 EMAIL:86054476@qq.com
Copyright 2015-2022 上海辩护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2004137号-1
 
QQ在线咨询
咨询热线
186-163-44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