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相关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
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概述
三、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立案标准
四、假冒注册商标罪的量刑标准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相关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
《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司法解释:
1、《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4]19号)
2、《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法释〔2007〕6号》
3、《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法发〔2011〕3号
4、《关于办理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座谈会纪要》高检会[2003] 4号
5、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20〕10号
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概述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对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立案标准规定如下:
第六十九条 [假冒注册商标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四、假冒注册商标罪的量刑标准
假冒注册商标罪有两档刑期:
1、达到”情节严重“,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达到”情节特别严重“则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司法解释《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4]19号)第一条的规定,以下情况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同一司法解释还规定了以下三中情况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应该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对于单位犯罪的定罪标准,根据《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五条 :“单位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行为,按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的三倍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