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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11-18 13:23 阅读:
什么是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
 
追诉时效,是指依法对犯罪分子追究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法定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超过这个期限,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不满1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需要注意的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也就是说如果已经被通缉,那么不管跑多久都是可以继续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受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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