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海山律师
当前位置: > 刑事程序 > 起诉 >
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6-01-04 13:25 阅读:
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有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查明:
(1)犯罪嫌疑人身份状况是否清楚,包括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年月日、职业和单位等; 
(2)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认定犯罪性质和罪名的意见是否正确;有无法定的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活动中的责任的认定是否恰当;
(3)证据材料是否随案移送,不宜移送的证据的清单、复制件、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是否随案移送;
(4)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5)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6)是否属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7)有无附带民事诉讼;对于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是否需要由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8)采取的强制措施是否适当;
(9)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10)与犯罪有关的财物及其孳息是否扣押、冻结并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对被害人合法财产的返还和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的处理是否妥当,移送的证明文件是否完备。
 

相关案例

查看更多内容

本站相关案例及文章

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审查的内容有哪些?司法解释

查看更多内容
上一篇: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的办案时限有多长?
下一篇:检察院的法律地位和职能
相关文章
尹海山律师

友情链接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969号谷泰滨江大厦13层1301室(南外滩 靠近董家渡路)电话:18616344909 EMAIL:86054476@qq.com
Copyright 2015-2022 上海辩护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2004137号-1
 
QQ在线咨询
咨询热线
186-163-44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