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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呈现四大特点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10-01 14:48 阅读:
 
 
来源: 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4月22日电(记者陈菲)今年的4月26日是第1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为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深入开展,最高人民检察院2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当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新特点、新趋势,以及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有关情况。
 
    去年8000多人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被提起公诉
 
    最高检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272件5081人,提起公诉4975件8232人,其中假冒注册商标案件1542件,占30.99%;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1649件,占33.15%;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件361件,占7.26%;侵犯著作权案件1365件,占27.44%;销售侵权复制品案件15件,占0.30%;侵犯商业秘密案件43件,占0.86%。最高检对921件重大案件进行了挂牌督办,其中大部分是侵权假冒案件。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张本才介绍,针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与某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失职渎职有关的问题,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充当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活动“保护伞”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等职务犯罪行为的监督。
 
    据介绍,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对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案件提起公诉54件91人,对涉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案件提起公诉13件29人,对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案件提起公诉128件176人,其中涉及侵犯知识产权领域的占相当比例。
 
    为有效防止以罚代刑、有案不立问题,检察机关加强了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依法督促相关部门移送并立案侦查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国内外广泛关注的犯罪案件。
 
    案件呈现四大特点 查处取证难度大
 
    最高检侦查监督厅厅长万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当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主要共性特点有四个方面:
 
    ——案件在类型分布上不均匀,侵犯商标权和著作权的案件比较集中,其中侵犯商标权案件尤其突出。
 
    ——与其他案件相比,案件技术含量比较高、专业性强、查处取证难度非常大。特别是一部分假冒产品与真产品高度接近,在查处认定、鉴定方面难度很大,一定程度上影响案件查处。
 
    ——案件往往表现为团伙犯罪,涉及人员众多,呈现出多元化、规模化特点。许多犯罪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形成产、供、销“一条龙”,化整为零、遥控生产、装备精良、组织严密,犯罪分子反侦查意识越来越强,犯罪隐蔽性很强,很多采取单线联系,频繁变换手机和窝点,很难抓到主犯,而且使用假名、做假账(不做账)情况普遍,造成此类案件发现难、立案难、侦查取证难、司法认定难。
 
    ——利用网络侵犯知识产权是一个新动向。侵犯行为人利用网络销售客户不能及时验货、相关部门监管难等,使网络成为侵犯知识产权的重灾区。
 
    针对查处取证难,万春认为,公检法机关还有相关行政执法机关,要研究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一些常用证据,特别是网络侵权、网络售假案件里面的电子证据,对电子证据如何收集、固定、采信、运用,要形成共识和规则,这才有利于对这类案件的打击。
 
    相关法律规定有待进一步细化
 
    “在法律层面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规定得比较抽象,比如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入罪门槛、量刑标准,需要进一步完善细化,涉及网络侵权的电子证据也需要研究确定具体标准。还有一些知识产权案件存在民刑交叉问题,有时两者界限难以区分和把握。”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韩耀元说。
 
    据介绍,近年来最高检针对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中的法律适用、证据采信等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多个涉及惩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司法解释文件,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
 
    “我们认为,一方面要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强调查研究,对有关案件进行具体分析研究,适时制定有关司法解释或者司法解释性文件,增强法律适用的操作性。另外也适时发布指导性案例,指导检察机关办理相关案件。”韩耀元说。
 
    最高检22日发布了2013年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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