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吕强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条件的富裕,开设赌场犯罪呈高发态势,且在形式上呈多样化的特点。2014年以来,大通检察院共办理开设赌场犯罪刑事案件共9件20人,全部移送起诉,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下面以本院办理的开设赌场犯罪为例,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就基层检察院办理开设赌场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进行分析。
一、开设赌场犯罪案件的特点
(一)是涉案人员文化素质不高,多为无业人员,本区人与外区人勾结作案。通过梳理本院办理的9起涉赌案件可以看出。在文化层次上,在20名涉案人员中文化水平都比较低, 均为高中以下文化水平,其中15人为初中文化,有些人连小学都没有毕业。在地域范围上,在9案20人中,仅1起案件的涉案人员均为本辖区人员,其余8起案件案件均为外地人员勾结本地人员犯罪。在犯罪人员构成上,涉案的20人中无业人员17人,占涉案人员总数的85%。另外在涉案人员中累犯5人,占涉案人员总数的25%。
(二)是共同犯罪的特点突出,团伙成员分工明晰。
本院办理的9件涉赌案件中,共同犯罪犯罪5件,共同犯罪涉案人员16人,占涉案人数总数的80%,其中涉案人员4人以上的3件。涉案人员分工明确,各个环节均有专人负责,有上分、下分、退币的,有对帐收钱的,有负责机器购买、维修的,有专门负责处理各类情况的。例如郭某等5人开设赌场案中,其中涉案人员马某负责处理各类事务,徐某负责购买机器,郭某负责上分、退分、换币、对帐、收钱、分钱等赌博游戏机的日常经营管理。
(三)是开设赌场地点隐蔽性强、流动性大,难以查处。
由于一般赌博机具有体积小、易于隐藏的特点,此类犯罪行为对场所要求不高,只要一间能摆放放赌博机的小房间就可以实现。为逃避查处,行为人往往以开设福利彩票、电玩游戏、物品租赁等为掩护,选择在较为隐蔽的位置放置赌博机。除去上述以合法外衣掩饰犯罪行为之外,大部分案件的行为人将赌博游戏室开在出租房、城乡结合部以及新建开发住宅小区等人口密集的地方,加大了公安机关的打击难度。如大通公安分局查获的段某等人开设赌场案中,犯罪嫌疑人段某就将赌场设置在犯罪嫌疑人李开设的汽车租赁商行的二楼,场所异常隐蔽,很难被发现。
(四)是赌博方式多样。
在本区查获的涉赌犯罪中,既有传统的赌博方式,也有当前流行的利用游戏机赌博方式,有的场所两种方式同时使用。传统的方式主要是利用赌具“牌九”聚众赌博,这种方式参加赌博人数多,涉案赌资巨大,社会危害性严重。如查获的胡某夫妻开设赌场案,胡某在家中提供赌具“牌九”聚众赌博,抽头渔利。查获现场收缴赌资15万余元,赌具“牌九”3副。大多数场所主要以捕鱼机、连线机、苹果机、龙机、牌机、单挑机等赌博机为主。本院办理的9件案件中有4件属于这种情况,每一起案件的场所内都设置多台机器,每台捕鱼机上有二至六个机位供参赌人员参赌。
(五)是社会危害性大,容易引发其他的违法犯罪行为,影响社会稳定。
“黄、赌、毒”一直是社会的顽疾。赌博成瘾,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家庭团结和个人幸福。参赌人员一赌成瘾,嗜赌成性,心理扭曲。他们放弃工作、休息、家庭,整天蹲在赌场内,输了想赢,赢了想再赢,结果越输越多,从而引发无钱参赌而去借高利贷、盗窃等违法犯罪。如本区案件涉及的参赌人员王某因向赵某借高利贷赌博输掉四十余万元无法偿还,被赵某等人非法拘禁,导致住房被抵押,夫妻离婚。
二、开设赌场犯罪案件刑罚处罚情况
本院办理的9件20人开设赌场犯罪案件中,法院判决情况如下:
法院判处八个月到二年有期徒刑的有4人,15人被判处管制、拘役,占总人数的75%,同时涉案人员全部被判处罚金(三千元至三万元不等)。不起诉1人。从判决结果看,开设赌场犯罪处罚中重附加刑、轻主刑的现象普遍存在,直接影响着这一类犯罪的打击与预防。
三、开设赌场犯罪原因分析
(一)是法制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本院办理的利用赌博机犯罪案件中,涉案人员文化水平普遍较低,不懂法,法制意识淡薄,一心只想赚钱。2014年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此类案件办理工作。在此之前因为相关法律法规对此类案件作出明确规定,查处的赌博机场所都是以治安处罚为主,构成刑事案件的较少,导致行为人在思想上认为只是“小事”,被处罚后仍继续开,为了逃避打击,犯罪行为会更加隐蔽。
(二)是受利益驱动,涉案人员铤而走险。虽然公安机关打击力度加强,但低成本、高收入不断促使犯罪分子铤而走险。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投资小、见效快,收入丰厚,对开设赌场犯罪的组织者而言,其投入的成本相当低,只需找个场地,提供赌具就行。本院办理的胡某夫妻开设赌场案中,一次抽头渔利就达2000元。
(三)是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存在漏洞。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虽然隐蔽,有的在一个地方时间也不长,但为了有固定的参赌客人,赌场一般都在一个小范围内开设,参赌人员也相对固定。基层派出所在平时工作中不太注重这方面的查处,有的民警认为自己是社区民警不是案件民警,不及时查处,社会治安监管存在漏洞。同时,村委、街道等基层自治组织没有发挥在预防和打击犯罪中应有的作用。
(四)享乐主义、不劳而获等思想长期存在。一些社会闲杂人员、下岗工人、失地农民等特殊人群,没有技能,开设赌博场所或参与赌博。
三、开设赌场犯罪的预防
(一)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开设赌场犯罪危害的认识。要加大对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犯罪危害性的宣传力度,为禁赌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和执法环境。通过禁赌小册子、宣传栏、电视媒体等多种宣传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对赌博犯罪的危害性进行深刻的分析;通过展示典型案例和打击犯罪成果,或者公开审判等方法扩大办案效果,真正达到增强群众法制观念,从内心抵制开设赌场犯罪的目的。
(二)加大对赌博犯罪的打击力度
严格按照《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关于赌博罪的规定,深刻领会立法意图,严格依法办理此类案件,在此类案件侦查、逮捕、起诉、审判的各个环节从严掌握,形成打击此类犯罪的合力,常抓不懈。
(三)加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力度,从源头上遏制赌博机犯罪
把打击和预防赌博犯罪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动员各种社会力量,群防群治,从源头上遏制赌博犯罪。发挥村委会、社区、社区警务室等居民基层组织的作用,加强常驻人口、流动人口、房屋出租、工商营业场所的管理,规范营业场所的日常监管。加强无业等特殊群体人员的管理力度,通过各种方式提高这些人员的就业渠道,解决就业问题。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精神文明教育,引导居民参加积极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
作者系大通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