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受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注意些什么?
(1)首先要注意的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法定的期间内提起,依据法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
一旦错过这个时机,当事人就丧失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机会。但是,可以在刑事诉讼结束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值得一提的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需要向法院交纳诉讼费,而在刑事案件结束后,另外提起民事诉讼,则必须按照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缴纳案件诉讼费。
(2)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被害人是个人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公诉案件中,也可以在侦查起诉阶段通过侦查机关和起诉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提起赔偿请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已经收录在案的,在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为了谨慎起见,实践中,当事人最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此外,根据法律还规定:在侦查、起诉过程中,虽然经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但是,被害人又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应该受理。
(3)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写清有关当事人的情况,案发详细经过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当事人情况指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证据,指当事人自认为可以争取胜诉的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和其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