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拷问死刑——我们为什么必须废除这种野蛮刑罚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05-24 23:28 阅读:
 
拷问死刑——我们为什么必须废除这种野蛮刑罚
 
 
 
北京大学法学院 贺卫方
 
我记得特别清楚,去年的本日,就在这个楼下的一个小小的教室里面,也是在游伟教授主持下,我作了一个讲座,那是我平生经历的最独特的一次讲座。除了1989年我面对许多站着的人做讲座之后,那是又一次面对站着的人做讲座。一整年的时间过去了,今天也正好是12月15日,这个是非常奇特的,而且我自己也是特别荣幸的是,这是游老师就任新职前夕主持的最后一场讲座。特别有感情的是,今天中华学人讲座已经是今年的第二十三讲了,我记得最早的第一讲也是我来讲的,非常高兴“中华学人”这个系列仍然在持续着,而且终于有机会再次来做“中华学人”,也感到非常的荣光。
今天晚上讲一个比较沉重的话题——死刑问题。大家知道,死刑问题是全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问题,世界上有不少国家已经废除了死刑。废除死刑或基本废除死刑的国家已经达到120个以上,另外,有些国家还在不断地执行死刑。比如说美国,是世界上发达国家中很少有的保留死刑的国家之一。它在1976年恢复死刑,前不久刚处决了第1000个死刑犯。从1976年到现在30年了,30年的时间处决了1000名死刑犯,也就意味着美国每年大概有30几个人被执行死刑,美国这样一个大的国家死刑执行人数实在不多。我国在唐朝的时候人口比美国现在的人口稍微多一点,但也有过一年执行26起死刑这样一个历史性的记录。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又一项改革——收回死刑复核权,进一步激发了人们对死刑的关注,许许多多的人都在期盼着死刑问题的改革能避免中国错案的发生。我们都知道,去年有些案件的报道,这些报道引发了许多人对我国死刑安全性的忧虑。一个不该被判死刑的人被枪毙了,过了几年之后,突然真凶落网。我们关注到如何减少死刑数量的问题。中国一年死刑犯到底执行多少,我不知道,而且也别告诉我,大概游伟老师是知道的,我不想知道,知道了也没什么好处,知道的机密太多,喝酒喝多了就容易泄露国家机密,容易出现问题。到底执行了多少,这是一个保密数字,而且现在千方百计想方设法不让国际社会知道,而有的国际组织经常试图了解我们执行死刑的数字,过去他们的方式是通过对报纸报道的统计,过去我们非常炫耀自己的执行死刑数,经常在报纸上和电视新闻上进行报道。他们把这些报道搜集起来,数字加一加,结果让他们震惊。有的人说:“其实这差远了。”现在我们的报纸一律不报道执行死刑的数字。外国组织就无法计算这个数字了。总而言之,中国死刑的执行数字或许是比世界上其他所有国家执行死刑的人数加起来还要多。大家知道,印度是一个可以和我国相比较的国家,人口也是很多的一个国家,那么在印度到底有多少人被执行死刑呢?据说他们已经从80年代开始一直受到一个问题的困扰,就是他们的刽子手数量太少,全国只剩下5个人胜任执行死刑这事儿了。他们是绞刑不是枪毙,枪毙比较简单,绞刑是要一定的技术的,这是个需要训练的活儿,需要学徒啊一代一代传下去的,现在全国就剩下5个可以做这个事儿的人了,可是这5个人积极性还不高,其中一个人在要求退休。在印度执行死刑就很难,只要一个要被执行死刑的人叫冤枉,然后法院就不允许执行,看看是否真的冤枉。一审查,几年时间又过去了,所以他们现在监狱里有好多好多的人在等着执行死刑,有的人在监狱里已经等了三十几年,还在排队等着执行死刑。但是我们国家情况非常不一样,最高法院收回死刑的复核权,这被渲染成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个“5年改革纲要”的重要内容之一。那么,这样一个改革实质上并不带来制度、体制上的很大变化,或者说它只不过是回归了1980年就生效的《刑事诉讼法》所作的一个具体规定,所有死刑判决必须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一审如果是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就是高级人民法院,再经过一个独立的最高人民法院对这样一个案件的审理是否证据确凿、是否应当判处死刑进行复核。许多学者认为,这类似于中国古典死刑制度的传统,在中国古代,皇帝对死刑的执行享有审查的权力。所以,今天我们为了慎重的对待死刑,1980年《刑事诉讼法》作出了这样的规定。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样一个规定墨汁未干,很快就开始了“严打”。很快,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把一些经常发生的很严重的犯罪,比如杀人、抢劫等这些重大犯罪的死刑复核权下放到了各省高级人们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实际上成为对这些犯罪审查的两个机构的合一。他既是一个二审的上诉机关,同时也是一个死刑的复核机关,在实践中,很多法院还不是将这两个职能分配给两拨人执行,而是一拨人同时处理这样一个问题,导致我们国家的死刑数字不断攀升,死刑的执行数量越来越多。《刑事诉讼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之一,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全体会议进行表决通过的。但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设的执行机关就可以修改我们的基本法,修改基本法中规定的死刑复核程序,这从另一个侧面凸显出,在这样一个国家法律是什么实在是不必太当真,法律不就是那几个人说说而已的。于是这个国家就没有多少人把基本法甚至包括宪法当回事了。 
现在,最高人民法院终于做出这样一个变革,我相信这样一个变更时与国外的压力有着密切的关系。我们每年杀这么多人应经成为人权方面的一个严重问题。或者这与我们去年发生的一起被误判死刑,或者说因被误判杀人罪而使一个不是罪犯的人在监狱里呆了11年的案件有一定的关系。最高院最近在紧锣密鼓的研究如何去设计一个合理的死刑复核程序,我自己有机会也参加了相关的研讨。我发现他们现在要招人了,至少在北京地区学刑法的、刑诉法的硕士和博士获得一个非常好的机会就可以进最高法院。有几个同行都感到非常开心,因为他们的弟子的就业问题得到了解决。前不久我对我的一个朋友说,你们这完全是乱来嘛,上级法院的法官应该从下级法院的优秀法官中遴选,这样一个规定被我们最高法院自己给践踏了。我朋友说,你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啊,最高法院只有通过这种方法才能解决一下编制问题,你知道上级人民法院如果要从外地进人,从下级法院中挑选优秀的法官进来,人家拖儿带女的,最高法院没法帮人家解决家属就业问题的,所以选择硕士和博士生是最简单的办法,也就解决一个户口问题。我说,这是人命关天的事情,刚刚毕业比较年轻,他对死刑的严重性没有充足的司法经验,他如何能认真判断、审查死刑的问题。他们说,也顾不了那么多了,先进人再说了。这也是我们国家制度方面的一个缺陷。最高法院现在没有经验,他们说,我们就没有多少死刑复核的经验。除了个别保留在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的一些犯罪种类,比如说经济犯罪或者说像间谍类的犯罪,其他案件让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他们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复核。所以,如何通过这种复核来减少在中国误判死刑的情况,是值得我们关注的。比如说如何复核,法官是否要到外地去,如果在北京复核的话,那么全国的死刑犯都要被押解到北京,那北京成了死刑犯之城了,这是我们党中央、国务院肯定会不高兴的一件事情啦,本来上访的人就已经够多了,怎么能把死刑犯都搞到北京去呢?看来到北京是不可能的,那么要到外地去,最高院的死刑复核官天天坐着飞机在天上飞,而有些死囚囚禁的地方往往在很偏远的地方的看守所关押着,要花费多少经费、多少财政支出来做这样一件事。我们还关注是不是每个死刑犯都会受到当面的审讯,如果不见面而仅仅是书面的审查,又如何能保证所有的错案不会发生。所有这些问题看起来都在紧锣密鼓的思考或研究过程中,有关的制度现在还没有出台,那么下一步该怎么办?
温家宝总理在一次记者招待会上回答外国记者关于是否废除死刑问题的提问时曾说过:中国的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废除死刑,这是第一条;第二条是我们一定想方设法的保证死刑判决的慎重和公正。温总理表达了一个态度,看起来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我们的当局、我们的决策部门不准备废除死刑,所有我们像现在是不是到了一个时刻中国应该想方设法地去论证一下是不是有可能废除死刑。在座的由法院的领导、检察院的领导,也有实务部门的朋友,也包括我们在座的同学,我想今天晚上谈一下我在这方面粗浅的、缺乏深入研究的、经常表达了一种感情或感觉的一些看法,又一句话叫“关公面前耍大刀”、“孔夫子面前说三字经”、“班门弄斧”、“莎士比亚面前说戏剧”、“江泽民面前说三个代表”,我觉得在这么多专家面前,我真得很恐慌,我想说的是我真的不是刑法方面的专家,之所以今天选择这样一个题目,在华东政法学院我非常有情感的这样一所学校作报告,是因为我觉得实在是需要不仅仅是刑法学家,而且包括从事法理学研究、社会学、伦理学、历史学等等学问的人,大家一起来研究死刑问题。我在华东政法学院做讲座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的惶恐,因为讲的是一个我并不熟悉的领域,我没有被判过死刑,也没有研究过死刑的问题。我想我们也许可以简要地分析一下死刑这样一种刑罚的性质是怎样的,为什么我们必须废除死刑、理由是什么。我相信我没有讲之前,在座的没有多少人会赞成立即无条件的彻底废除死刑或者说把死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我觉得很奇怪,中国现在的治安情况这么混乱,中国的杀人犯这么多,经济犯罪这么严重、愈演愈烈,现在废除死刑岂不是白日做梦,而且完全是对这个国家不负责任。我们今晚简要的讨论一下这个问题。
为什么要废除死刑?
第一个理由是,死刑很难起到我们预期的那样一种遏制犯罪的效果。
判处死刑不仅为了惩罚罪犯人本人,而且为了杀一儆百,杀鸡儆猴,让别人从中吸取教训。那么我们看到了有关的死刑专家,或者国外的诉刑报告表明:在已经废除死刑的国家,废除死刑前后严重犯罪的比例并没有多少变化,也就是说,废除死刑并没有导致严重犯罪的大规模上升,有时候有一点上下的小幅度的波动。在有一个联邦制的国家,有一个州废除了死刑,有一个州没有。人们发现两边的犯罪比例也没有太大的变化。很有意思的是有一个废除了死刑的国家,大概是原来老的中欧的一个小的国家在废除了死刑后杀人之类的严重犯罪的数量竟然下降了,这是值得我们玩味的:为什么死刑并没有起到我们希望的——遏制犯罪的作用。著名的法国的文学家、哲学家加谬的《局外人》,他还写过另一个长篇《关于断头台的思考》,可以在书店里买到《局外人》讲的就是一个死刑犯的心路历程,怎么被判死刑的,小说背景发生在法国殖民地阿尔及利亚,有一个年轻人接到母亲去世的噩耗,就回去处理母亲的后事,在停放他母亲尸体的房间还抽着一棵烟,后来表现得很冷漠下葬时没有哭,下葬时并没有哭,后来回到市区就去游泳,又看同学的女朋友也在游泳,突然在水里就发生了灰色的情感,当晚就去电影院看了一部喜剧片,看完回去两人也演了喜剧,后来周末几个朋友一起出去玩,中间发生了冲突,他就用朋友的手枪杀死了一个人,被带入了法庭。局外人的意思是法庭的审理过程中,他突然发现法庭的程序对他是如此陌生,好像审判的对象不是他,他想说话的时候他的律师说,“你别说,你说会有问题的,我来说”他说这是我的事,但律师不让。法庭中提到了很多问题,比如在母亲尸体前抽烟都被视作他的冷漠,作为最后走上犯罪道路的象征。最后他被判处了死刑。这中间有很多值得反思的话。加缪在文章中提过英国的一个统计数字,英国人研究表明过去死刑的执行是节日化的死刑,执行死刑是城市里面的节日,大家在城市的广场上佳期高高的行星台,所有人里三层外三层,大家看执行的过程。英国人研究数据表明,曾有过一个统计,问被判处死刑的人“你以前有没看过执行死刑的场面”,出乎意的结果是许多人都说“我们看见了”,70%的英国人说看过执行死刑不止一次。有人看了很开心,第二天又去杀人。到底怎样的因素能遏制?2005年年初,在杭州发生一起杀人犯罪,某大学女大学生,是打扮很漂亮的校花,参加六级考试就没有回来,人们说六级考试害死人。回来的时候坐一个出租车,前面有个大卡车,运行很不规范,为了躲避,出租车司机狠打了一把方向盘,导致女大学生脑袋磕在玻璃上,大学生开始批评,大学生的优越感显现,说司机素质差,而且说法越来越难听,司机忍着。到了住所地,女生下车时发现是18元出租车费,说“我不是第一次走这条路了,每次都是16块,怎么会是18块呢?”“表上写着18块呢”,女生说我就给你16块。司机很生气,说“少一分钱也别下车。”争执中,女生一伸手准备抓司机的脸,司机一把掐了女生的脖子,等他意识到时,悲剧已经发生。司机已经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北京前不久又发生了一件事,跟我住一个院的小姑娘在公车上被卡死了。73的清华大学的老教授带着13岁的女儿出去办事。坐公车,车上人满,老教授身体不好,他老伴问有没有人愿让座,售票员旁边有个座位,坐着一个穿公交车制服的四十多岁的女性,老伴问能让座么,那个女的就开始吵起来的,售票员似乎在在替自己的同行不平,开始报复,让他们每人多花一块钱买票,如果提前一站上就不要买,差一站就差一块钱。售票员就硬说是就是从前一站上的。那个13岁的小女孩说:你们都是社会上素质最差的人,那个40岁的女人就卡了小女孩,小女孩就倒在地上。老人说赶快送医院,司机说先到总站交罚款再说。到了下一站,老人将孩子送医院,医生说她已经死亡。这位40岁的女人被抓了还没判。现实生活中,杀人犯罪究竟发生在熟人之间的多还是发生在陌生人之间的多,至少在我们国家,有关数据统计表明,60%—70%是发生在熟人之间的。一个家庭内部,我们听说过母亲把孩子打死了,夫妻之间一个把另一个杀了,还包括上下级之间,副职为了早点当官,把正职杀了。但是发生在熟人之间甚至是发生在陌生人之间的杀人都经常是激情杀人,杀人时脑袋一片空白,没法通过死刑遏制杀人的犯罪,其他的犯罪能不能通过死刑遏制?我们可以说只要一个事实能就有效的说明死刑的无效,那就是判了死刑之后我们不得不判更多的死刑,我们不断通过死刑镇压犯罪的时候,就知道死刑是无效的,如果死刑是有效的,我们判了死刑之后那就再不应该发生这种事情。例如,成克杰被判了死刑,但官场的贪污受贿情况愈演愈烈,给人的感觉是大家都变成了江姐、刘胡兰,死怕什么,为了钱我怕什么!这样的情况是值得我们关注的。
第二个理由是,死刑不仅不能遏止犯罪,反而会激发犯罪。
我在这边引了孟德斯鸠的话,在一个国家里,如果盗窃十块钱和谋杀国王都判处死刑,那么大家都会选择谋杀国王,因为谋杀国王就可以把国库给盗窃了,谋杀国王就可以当国王。当我被判以加以死刑处罚的犯罪,我就完全没有害怕,就会犯第二次第三次,比如入室盗窃抢劫原先只是偷或抢一些钱但现在往往伴随着杀人,把被害人杀了就没有了证人,留着活口会很可怕,于是激发了更多的犯罪。前不久又重读了伟大哲人贝卡利亚一本著作,薄薄的一本小书,激发后来人投身到废除死刑的运动中。他说人的心灵就像液体一样,总是顺应着他周围的事物,随着刑场变得日益残酷,这些心灵也变得会麻木不仁……严峻的刑法造成了这样一种局面:犯罪面临的恶果越大,也就越敢于规避刑罚,为了摆脱一次犯罪的刑罚,人们会犯下更多的罪行,刑罚最强的国家和年代也往往是最血腥、最不人道的国家和年代……。这是为什么死刑会更多的激发犯罪,这是通过对人性的观察能够得出的一个结论。
第三个理由是,现行司法制度不足以避免错杀。
河北省的一个农民聂树斌的事情在今年2月份发现,河南郑州发生一起犯罪,犯罪人来自河北,流窜作案,罪犯自己交代10年前在河北省农田里强奸杀害了一个女孩。河南省警方询问河北省警方,结果河北省警方说早就处死罪犯了。两边警方作现场指认,发现正是当年的那起犯罪的犯罪人,卷宗材料历历在目。媒体报道出来了,人们感到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你们看到聂的母亲扑倒在儿子的坟头上,不满21岁就被执行死刑了,10年来这个家庭蒙受了很多屈辱,儿子以强奸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被害人的家庭当然认为就是他本人犯的罪行,聂的家庭11年来抬不起头,而且谁又会让这个年轻人死而复生。这是张报纸,上面有篇文章:题目是《青纱帐疑案》,作者是警察,参与了案件侦破,文章中说经过三天的连续工作罪犯终于交代了残忍的犯罪罪行。现在这个案件有点不了了之。发生了这样的事,我认为要有一个超然的机构进行调查,但是由河北省有关部门,政法委组织了公安部门、法院、检察院的人员进行调查。实际上差不多是当年制造这个冤案的人在重新调查这个案子。他们认为是后面这个人瞎说的,认为案子判决没有任何问题。现在问题还在争执中,可怜的母亲还未得到正常的结论。为什么会出现冤案,为什么会出现屈打成招?我们这个国家有很多因素可以让屈打成招经常出现。刑讯逼供,现在还有人为它辩护,说是有可理解的地方,我们国家有关经费紧张,没有西方先进的器材,于是就打了,不打如何肯招,如果看过,你们可以看到罪犯手铐上的血迹斑斑,是很可怕的。刑讯逼供这是人类历史上久治不愈的顽症。有时口供时我们了解犯罪事实,但案件疑难时没办法调查、了解,于是打成了很好的方式。法国著名的作家、哲人蒙田说过:刑讯逼供不足以考察案件的事实,只能考察人的忍耐力。能忍耐的人不说实话,不能忍耐的人说的是假话。但我们知道实际上刑讯逼供对司法部门来说能得到一定案件的真实,一般犯罪人有侥幸心理,希望逃过有关惩罚,打那谁受得了?蒙田沿用了古罗马的说法:“能忍耐的人不吐实,不能忍受的人吐不实”。下面是一个震惊全国的湖北省的案件,佘祥林案件,本被指控故意杀害了他的妻子,后湖北省高院、政法委已有疑点为由把案子放到基层法院一审,告诉他不会判处死刑,最后被判了15年有期徒刑,可11年后妻子又出现了,这样才发现了这样一起重大的冤案。2005年11月11日,佘祥林到北京了,新京报发挥了重要作用,对该案跟踪报道,引发人们对于本案的关注。11日,参加了新京报的两周年的纪念活动,第二天坐下来聊天,因我的呼吁他表示感谢,我见到他,他已经不是很正常了,他的食指伸出的时候是一半的,没办法忍受,11天11夜的时间公安部门不让睡觉,拿灯照他,最后的结果是要什么说什么,现在都不敢到光线强的地方,看到强光就受不了,也不愿意见人。他不知道怎么面对自己的家人,他的母亲为了他上访,被关,他觉得自己害死了母亲,他不愿见人,见到陌生人就愿意躲到一边或者蹲在边上。最可怕的是这种方式摧残了整个民族的心灵!过去接受过一个上访材料山东济南一个老的工程师,他的儿子被公安部门抓去了就没有回来,四个手指都没了,身体上都是伤痕。刑讯逼供如何避免,而且还在不断在改进,过去的方式都用得上。酷刑可以研究出很多学问。我们现在在此基础上又“与时俱进”。我去一个县,遇到一个警察说:工商部门的人也打人,我们打人可以,他们怎么能打人呢。有个别部门的检察部门也利用这样的空间刑讯逼供,甚至纪委一样做这样的事情,东北沈阳的检察院的一个检察长被指控犯罪由南京指定管辖,我的一个朋友说:他现在也可以享受到刑讯逼供了。真的十分残酷!可以说让整个民族的心灵都变得十分麻木。我们想象一个警察当看到同类被残忍的殴打时,不免想到孟子:如果一个人没有恻隐之心的话,他和禽兽之间还有什么区别呢。毫无疑问刑讯逼供会造成大量的冤假错案。例如,云南省杜培伍案件。被指控杀害他的妻子和同事,怀疑是杜培伍干的。法院发现有重大疑问,判处缓期两年执行,比较幸运一年左右真凶落网,杜出来后也一样陈述狱中遭遇的严重的刑讯。我们今天司法体制的运行情况,不可避免地导致相当比例的死刑错案。死刑错案与其它的不同,何院长总结2005年工作时可以说95%做得不错,5%还有缺陷,这样说没问题。甚至有期徒刑可以说95%判得过重。申之不该判得判了,我们都有机会挽回损失,对于佘祥林,他现在可以得到90万的抚慰,虽然买不回有些损失,但至少可以表达同情,但死了的人呢?是永远不可挽回的。法院院长不能说判了100个死刑,95%是正确的,5%是错误的,所以说成绩是比较好的。人头不如韭菜,砍了还可以长出来。人头落地永远不能复原,这是之所以说死刑要特别慎重的原因。高铭暄论死刑在我国存在的必要性
第四个理由是,鼓励报复和嗜血的观念。
这是上世纪末西方人拍的中国人执行死刑的场景,很多人在围观这场“屠杀的表演”。我们在研究古罗马史时,有许多人说古罗马人因为角斗这种方式,使得他们的心灵越来越麻木、越来越不人道、越来越残酷,这样的死刑执行同样非常残忍,同样是鼓励这一种嗜血的残忍的国民的心态。这张没那么恐怖,但表情更加惨淡,似乎在笑,这种笑看起来比哭还难受,事情发生在广东,河南省的一个女的和男友一起谋杀了另一个女的,与男友分手,与一有妇之夫有暧昧关系,男的妻子威胁要她结束,河南的女的就找前男友杀了那个女的,结果骗到宾馆后男的把人给杀了,两个人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这是执行死刑前的情形。现在执行死刑不是那么公开进行了,在前不久的严打期间,还有许多地方通过公审大会、公判大会,把死刑犯展现在更多的人面前,以便起到威慑的作用,但这样一种做法在客观上实际上是鼓励一种残忍的国民心态,前面有贝卡利亚的话说:当政府残忍的对待自己的国民时,国民也会残忍的对待政府或残忍的相同对待,我们说这是鼓励一种嗜血的心态。
第五个理由是,国家没有杀人的正当性。
政府或者国家这样一个东西呀,它的存在对于我们来说是必要的。关于国家是如何起源的,我们不需要在这里去说些个很理论的东西。我们只会说像社会契约论这样的观点。它告诉我们国家是为了我们的本身的利益,为了我们的安全,为了我们的自由,我们得设立一个国家。政府的存在,它本身有着一个前提性的条件的,这就是说人民各转让一部分的权利来确立一个政府,但是人民在转让自己的权利的时候,绝对没有把自己的生命转让给政府,说政府可以把我杀掉。政府没有杀人的正当性。另外一个说,政府杀人似乎是以恶制恶,你把别人给杀了,好,政府说,我把你给杀了。这样我来禁止杀人,但禁止杀人的政府自己却杀人,这不是一个矛盾吗?这不是一个悖论吗?所以,这个不能展开来说,大家可以看看关于死刑这方面的论证。但是都非常学理化,也许对民众来说,特别不具有说服力的。
第六个理由是,死刑侵犯人的尊严。
死刑在许多情况下面,你们知道,它的执行过程是带有相当大的残忍的一面儿。它几乎可以说是,我们知道他是对人的一种威胁,对人的一个震慑,我们国家执行死刑跟西方国家执行死刑的结果有一个相当大差别。其他国家,我看一些个书,他们通常是早晨的时候跟你说:“大限就到了”,是在早晨一觉本来的时候,他告诉你,今天执行死刑。我们国家不是的,我们国家是头天晚上就告诉你。(笑)德国存在主义哲学说:对死亡的恐惧是一切创造的源泉。我们因为怕死,所以我们在世上留下很多的痕迹。游伟老师要写书,要发表文章,要作审判,因为游老师希望他在百年之后,能够被世人所记住。哦,害怕,当然我们正常的人都害怕,不正常的人,除非不正常的人,就是刘胡兰那种情况。因为死亡这个东西实在是太神秘了,人为什么会生在这个世界上,人为什么要死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死了以后又到哪里去了呢?英国BBC曾经做过一个专题研究,就是死亡,体验死亡。就是采访这些个死过的人。有不少的人确实是差一点就死了。就是从死神的边上给捞回来的,就是采访在医院临死时被抢救过来的人,临死的时候会有怎样的一种感受,一般的回答是,有一个黑的洞,你不断的身体往下坠,速度越来越快,速度越来越快,眼看有一点点光亮出现了,在遥远的地方,听见有人喊我,一下子活过来了。当然,还有人飞翔,但都是有个黑洞。死到底是怎么回事,到现在还没有任何实证的研究告诉我们。(笑)我们还会在以某种方式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吗?我们会不会变作一只小鸟,飞到苏州河上空,看一看万航 渡路华东政法学院的校园,看着莘莘学子们仍然还在学习,看到我在这里做个讲座?这个不知道。有人说是灵魂不灭,有人说死了就是死了,人死如灯灭。我就是不相信人死了就没了。我总相信总还有某种方式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但不管怎么说,死这个东西,让人觉得害怕。正常的死亡都让人害怕。我看有些老人怕死,天天嘴里念叨,“我就要死了。”但是天天在那儿吃点这个呀,吃点那个呀,想办法延缓死亡的到来,也有人搞一种长生不老之术。但是这种死毕竟还是正常死亡,七八十岁,八九十岁。前不久费孝通教授去世了,我说,唉,高寿,仁者寿。但是,另外一种死亡不一样。那就是,头天晚上跟你说:“今天晚上想吃点什么?”(笑)抽烟的人,抽吧。要烟,中华好,给你。据说有一个官员,收了很多的贿赂,被判处死刑了,抽完好说“这个假的”人家才知道他抽了一辈子的假中华(笑、鼓掌)。话又说好了,可以吃,随便吃,但是不允许喝酒,我听说是吧,在坐的法院的法官告诉我,是不是可以喝点酒。要是我的话,我就希望能喝点酒,不允许喝酒,但是那时候好汉,有许多人压根吃不下,因为他知道这是最后一顿晚餐了,第二天就要死了。有计划地死亡,一般人死亡都是无计划的,最后就死了,不知道怎么样就死了。这个是有计划地告诉你第二天就要死了,而且这种死法是多么的残忍,是被一颗子弹给打死。所以有许多人,一下子精神全崩溃的,没有精神病,但是一下子精神全崩溃的。因为要死。有些人就是什么话也不说,眼睛呆呆地盯着前方,那个眼神儿令人恐惧,你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什么,有时候他的脑袋什么都没有想,有的人在不仿宋地哭 啊哭啊,恨不得把一辈子的冤屈和下一辈子的冤屈一块儿哭完。有些人在哈哈大笑,那种笑法,唉哟,怎么会这么笑法?有些人在不停地写啊写啊,好象要把所有的心里话都给写出来。那一天晚上真正是,你们知道有一个歌剧选段,叫“今夜无人入睡”,一晚上有几个被第二天要执行死刑的人还可以睡一晚的。第二天要执行死刑了,朋友们请注意我给大家选的这张图片,唉呀,完全看不清楚。那个人膝盖部位间系着绳子,两条裤管都用红的一条绳子给系住。为什么会系住?因为往往就是死刑前有许多人大小便已经失禁了,为了不至于搞得特别地脏兮兮的,于是就把他扎起来,扎起来就没事,就把他拖到刑场上,有些人浑身都瘫软了,几乎就是被拖着。这样的一种死刑执行,真正是对人的尊严的一种侵犯,都死了几回了。你看在街上杀的人一刀就把他捅死了,根本还来不及恐惧。但是我们的法院要杀一个人,程序复杂得很。一审法院判决死刑立即执行,它不是说法警砰一枪打你打死,那倒也痛快。不,它叫你等着,嘿,你还有权上诉,叫你等十天,十天之内你还可以上诉,等上诉。自己已经是半边的人,半边已经到阎王殿里了。但是还抱一线希望,能否上诉成功,但是最后还是不成功,这一段时间饱受折磨,还真是没办法说这样一种心灵的折磨,最后死去。那种死,我们不知道被子弹一枪打死的滋味是怎样的一种滋味。许多人可能也没有机会给我们描述,这种残忍,哪是杀人的人偿一条命,这简直是把一个人简直不知道把人杀死几次的折磨。我相信这是对人的尊严的一种侵犯。人即使再罪大恶极,再犯严重罪刑的罪犯,他仍然是人,是我们的同类,我们的同胞,他们当然享有人所应当享有的一种尊严。我们看到古代还有个什么“赐死”,喝毒酒死去,但是,,现在一颗子弹真正很让人觉得没有尊严。
第七个理由是,“杀人偿命”,但是经济犯罪,为什么要判死刑呢?
两个警察之间的这位就是大名鼎鼎的成克杰先生,全国人大前副委员长,党和国家领导人之一,因为收受不正当的金钱贿赂,据说数字达到三千万,这个数字一直搞得不特别清楚,因为跟他一块儿犯罪的人叫李平,旁边的这位相貌姣好的女士,是他的相好,相当于莱温斯基之于克林顿(笑)。李平确实是跟成克杰两个人表示过他们将来要结婚。然后成克杰又开始叫李平做许多的事情。李平也帮助许多人帮忙在成克杰在广西政府主席的时候,他们一块儿做了不少事情,他们又分别做了不少事情。这个案件一审判处死刑之后,我曾经写过一封信给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希望最高法院能够关注这个案件审理过程中间的一种严重地违反司法本身应该遵循的程度的问题。比方说他们两个人为什么不能在一起审判,他们审判是互相孤立的,隔开的,他们属于共同犯罪。你们知道,共同犯罪在许多情况下,几位被告人之间,你是说他们在跟警察官发生冲突,不如说他们经常是相互之间冲突。要搞清楚到底是谁犯这项罪?如果要跟成克杰毫无关系的话,那么李平必须要承担责任,但是这个案件的审理过程居然是完全分开。成克杰的律师想要去见一下李平是见不到的,不允许见。接下来案件的判决的依据几乎都是依据李平女士的证词。判决书的每一自然段开始的时候都几乎是说“证人李平说”如何如何,“证人李平交待说”如何如何。我自己觉得这个是太可怕了,因为李平为了争取自己的刑罚很轻,本能的把更多的罪行推到成克杰的身上。那么写过一封信,然后给最高法院,据最高法院的一位领导说,“当时我们接到你的信,大家传着看了一下,然后笑了笑,也就过去了。”(笑)成克杰被判处死刑,这是历史上我们的人民共和国四九年以后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级别最高的人物。
那么经济犯罪,我们知道,一个人贪图的是金钱,你对他最大的惩罚是什么呢?你把他倾家荡产,你把他判处死刑了,到底有多大的必要?价值多大呢?我自己总觉得人命价值远远高于任何金钱,不是金钱可以衡量的。那么他仅仅是因为贪污了一定的钱,就判死刑这还是轻的呢。过去上海也判处过一个,也是长得很漂亮的幼儿园的一个会计。她只是贪污了二十一万块儿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了。才二十一万块钱就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了。我不知道上海在坐的法官知不知道这个案件。我在网上检索到这个案件。人命啊?人的命运到底价值几何?这个问题如果在网上公开讨论的话,这条理由最容易引发民愤。老百姓就觉得你又站在贪官的立场上了,过去有些法学家在鼓吹这一条的时候,在网上被口水人淹死好几条命的那样一种感觉。就是老百姓不能忍受对贪官污吏的这样一种放纵,在他们看来是放纵,那么实际上让财产全部丧失掉,让他们在监狱里边终日以泪小船坞面。我相信这样的惩罚也许并不轻松,也许并不见得比那些死刑的话好象更轻一些。
第八个理由是,死刑经常被用于别的目标,别的目的。
人类历史上有多少死刑实际上是用于别的一种目的。苏格拉底先生,也就是图片上有一位正在准备喝毒酒的、还在侃侃而谈的,就是我们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殉道者,苏格拉底先生。苏格拉底当然是一位伟大的哲学家,同时他也是民主的敌人。他最不喜欢的政体就是民主政体,他认为雅典的民主政体,正是因为这样的民主政体才使得雅典走向了衰落,所以老头子终其一生天天在街上跟人宣扬民主的坏,攻击他所在的国家。但是他的这种攻击法特别具有说服力。他往往在街上遇到一个人就问:“你能告诉我什么是善吗?”那么人就回答什么是善?回答的中间又有破绽,他就问那个破绽究竟是什么样的?好个人就接着告诉他。那个人再接着告诉,一直到最后那个人说,苏格拉底我不懂。苏格拉底到处都在跟别人说他什么都不懂,但别人觉得他是最有知识的人。知识越多越反动,文革期间,这种人头脑是比较死的,而且这种人相信精英政治,还相信一个国家治理确实需要专业人才的,需要精英的。为什么我们修鞋的时候找这个城市最好的修鞋匠,我们理发的时候找这个城市最好的理发师,我们做衣服的时候找这个城市最好的裁缝,但是我们治理国家的时候,呵呵,修鞋的,理发的,裁缝都来了,说“我们都胜任愉快,我们都能治理国家,”我们都能治理国家。所以苏格拉底不断进行攻击。于是他被指控两项罪名,一条是蛊惑年轻人,一条是煽动毒神。最后面临着雅典法庭的审判,你们知道雅典的法庭是真正意义的的人民法院。我们国家法院不能够叫做人民法院,因为人民法院这个意思用英文表达,就是相当于外行人来审理案件的法院叫人民法院。那么雅典是这样的一个真正的人民法院。老百姓在街上抽签,谁抽到了谁就参与案件的审理。法官有五百多人组成审判庭。有人把它翻成陪审团,其实是错误的。因为雅典那个审判团,它是陪审。陪审是有主审法院,旁边有陪审员。他们就是法官,然后审理案件。对于苏格拉底来说,他面对着非常尴尬的一个选择,你们知道苏格拉底最后,他在法庭上他发现有许多人的眼神流露出对他的同情。有许多人觉得不应该判这样的人死刑,因为这样的人是我们雅典人难得的牛虻式的角色,他不断地让我们有所警醒,他让我们了解到自己并没有很多的知识。这样的人不应该被判处死刑。但是苏格拉底呢,你们知道,如果雅典的人民法院最后判决的结果是他不被判处死刑,他甚至是无罪的,对于苏格拉底来说,很麻烦的是,这证明雅典的人民法院,也就是雅典的民主是特别的富于宽容精神,是特别伟大的一种制度,而他毕生追求的目标是证明民主是一件坏的东西,唉呀,这个太矛盾了,如果要认为民主是一件坏的东西的话,他要想不死的话,就必须证明民主是好的,雅典的民主是好的,最后的结果是,他毅然决然地选择了死亡,用自己的死来把雅典的城邦、雅典的这样的一个制度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他的目标实现了!经过两次的投票,在审理过程中间他不断地发表一些个让人觉得非常怪异、非常富于冒犯性的言论。但是第一次投票的结果仍然还是大多数人认为不应该判处死刑,苏格拉底一看不好,然后又要求进行另外一轮的辩论,这一轮的辩论他变得更加富于侵犯性,更加恶语伤人,说“你们应该把我供奉起来,我是雅典最伟大的英雄,如何如何。”结果把更多人激怒了。最后大概是二百八十多票对二百三十多票的结果。反正这个具体票数我记不清了,反正不多的票数。最后判处死刑,没有立即执行。过了一段时间,你们知道,还有他的朋友,克利同,到监狱里边去探监,说“苏老师啊,”他们都是很好的朋友啊,“怎么样,我们想了许多的办法,已经买通了有关的人员,我们可以出狱,我们可以越狱,我们可以逃出去,到美国去避难去。如何如何。”这一番对话也是人类历史上伟大经典的对话。苏格拉底雄辩地论证了为什么一个人不应该越狱,为什么一个人应当遵守那些看来对他有害的法律。这个在我看来就是社会契约论比较早期的某种表达,就是他在监狱里作出这样一种表达。那么,苏格拉底的死本身也是政见不同所带来的一个迫害,一个从事思想的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同样政见不同或者说思想不同而被判处死刑的还有我们儒家孔夫子判处的死刑。你们知道孔子当了山东省高院院长,当了鲁国的司寇七天就诛杀少正卯。少正卯是什么样的人?少正卯本人跟孔子一样的,孔子是我们中国历史上第一位民办老师,少正卯也是另外一位民办教师。他们两个人都愿意召集一帮年轻人,谈一谈如何去提高年轻人的素质,这种事挺有意思的。那么在判处少正卯死刑的判决书里边儿,我发现孔子列举的几项罪名,基本上没有任何一种叫做杀人啊、越货啊、抢劫啊,并没有一条是这样。少正卯的罪名是什么?心达而险,是说心脏有点阴险,心阴险也算个罪名;行辟而坚,行为呀有点怪辟,而且这个怪辟的习惯还很严重;言伪而劣,他把这个不真实的命题啊,搞得大家都相信是真的,叫做言伪而劣;然后利口而薄,利口而薄是什么意思?就是我们的手机偶尔收到一些黄段子,不仅是黄段子,还是政治性的挖苦领导人的这种段子。唉,少正卯就是这种人,对这种段子记得特别多,(笑)讲演的时候就跟学生们讲一讲,大家哈哈大笑啊。后来我了解的情况,有一个细节还是值得我们关注。就是少正卯在孔子做老师期间啊,少正卯在他附近也开了一所学校,读《论语》都知道,孔子这种人啊,属于口才不大好的人,而且他不喜欢口才好的人。他喜欢刚毅木讷的那种人。意志坚定,不说话,他不喜欢巧言令色的好种人,这样的人啊,鲜以仁。仁者都是很少是说话口才很好的。你看,公孙龙,啊什么白马非马,辩论白马非马。是啊,这个东西很有趣的,白马非马,你知道,这跟人的常识不一样。白马怎么不是马呢?我在街上看到一匹马,怎么不是马呢?不是马,是白马。白马不是成吗?是啊是啊,你们这辈子看到许多中国人,许多德国人,许多法国人,美国人都看到,但我问你们,你们看到过人吗?(笑)所以白马非马,中国人非人(笑)。那你们知道当年邓析这样的人,他就是开了一个律师培训班,然后好家伙,辩论呀,今天站在原告的立场上,明天就站在被告的立场上,同一个命题辩来辩去。唉呀,思辨的人呀,变得伶牙利齿了,最后人们忧心忡忡。儒家这派人物啊,觉得这简直是坏心术的做法。于是邓析先生也被判处死刑了,少正卯也被判处死刑了。这几起大的死刑案件啊,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我们中华民族的后来的发展方向,这个发展方向就是这个国家没有一种公开辩论的传统,这就是我们国家历史有相当大的关系,你们看到法庭上法庭上有律师吗?没有,中国传统的法庭上浊不存在律师这个职业是,这个律师要辩论,我们并不喜欢辩论。然后,古希腊人经常就是在广场上跟大家发表学说,我们有广场学说吗?我们国家各个城市也有广场,但大家或者坐在一起喝酒,或者就一块儿起义,说反了吧,就反了吧。没有辩论,然后整个的历史过程就是“这里的黎明静悄悄”,或者就是忍气吞声,或者就是揭竿而起。这个中国的很大的问题,就是政治的一种品质,政治的一种风格,直到今天,我们看我们的人大有辩论吗?我们的人大没有辩论,我们人大有发言,没有辩论,发言是什么?大家在那儿说,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什么样的成绩。你看到国家领导人有辩论吗?没有。最后我们的政治文化的一部分就是不崇尚辩论,不崇尚争论,所以少正卯、邓析这样的人,因为他们崇尚辩术,最后被判处死刑了。那么苏格拉底的死刑会令我们永远会扼腕叹惜,我们会觉得这个国家,雅典怎么会犯这样一种严重的错误。耶稣基督被吊在十字架,宗教的迫害,也是人类心灵的一种灾难。
这几个人呢可能许多人会认出来。上角的这个是罗伯斯庇尔,法国著名的政治家,也是个法学家,他是个律师出身的人,罗伯斯庇尔不断地倡导那种对于贵族的杀戮,判决了许多人死刑,但最后有一天,他本人也被判处死刑了。下边这个是谭嗣同。“我自横刀朝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我们看到面对死刑根本不当回事,看着大刀向他砍来,他说:“不亦快哉,快哉快哉。”唉呀,真的,这也是一个湖南人的典型。在坐的如果有湖南的朋友的话,你们完全可以以他为自豪。真正是一个仁人志士!但是,我前段时间在《法制日报》上发表一小篇文章,最后一句话就是“假如清朝已经废除了死刑,何至于三十三岁的谭嗣同就血洒菜市口?”就是最后那句话,我想引发人们,就是间接地表达一种对废除死刑的呼唤,最后这个编辑啊,眼光如炬,明察秋毫,把我最后这句给删掉了。所以,在坐的各位发表文章,我已经怒不可遏,我写文章往往会写到凌晨两点钟左右,我这次发文章 点灯遨游,。这次我们要砍掉我一个字,我就坚决今后再也不发表文章在你那儿了。最后说,“好好好,这次一字不删。”(笑)不过这次也不怎么太敏感,最多就是对最高法院的副院长万鄂湘提出了一点批评。(笑)
苏哈林,在这位女士的上面那个是苏联共产党最伟大的思想家之一,苏哈林先生,在一九三八年被斯大林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苏哈林临死的时候口授一份遗嘱给他的太太,让他太太一定要记住,其中有一句话:同志们,告别了,永别了,在你们向共产主义前进时高举的红色的旗帜上,有我苏哈林的一滴鲜血。苏哈林是多么被列宁赏识的一位理论家,但是,列宁越喜欢的人,斯大林越憎恨,因为他形成了直接的威胁,所以,三八年的时候被斯大林判处死刑的人,斯林林治下判处死刑的人,远远越过沙皇其间所杀害的人的数量,简直可以说是空前绝后。杀的人不少,斯大林简直是杀人如麻,杀害共产党人的刽子手。下面这个,我们知道张志新烈士,一九七六年,一九七五年被执行死刑的张志烈士,是一位非常端庄秀美的女性。大学期间就非常喜欢拉小提琴,小提琴拉得很好。然后毕业以后被分到辽宁省委组织部,期间文化大革命发生了,她认为打倒刘少奇是错误的,文化大革命不应该被发动的,结果被人告发,被判处无期徒刑,在监狱里边儿接着发表一些言论,因此到了一九七五年的时候,张志新烈士被执行死刑之前,当天的早晨,有关的医疗部门被命令过来,首先把她的喉管割开,把喉管割开,人就不能喊一些令人尴尬的口号,比方说“毛主席万岁”(笑)张志烈士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在死刑之前被割断喉管的人,我们想想说作一个医疗工作者怎么可以干这样的事。誓言:一个人永远不能够做杀人的事情,不能够帮助别人云死亡。但是我们看到,文革其间, 我们这个国家死刑人们的一种残忍的心态,嗜血的心态,在文革期间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序。我们活活打死了多少人。有一个老大爷到人民公社去请一尊毛主席的塑像,因为当时毛主席的半身塑像很流行。大约像现在这样的一个宿九隆冬,北风怒号,然后他把毛主席的塑像抱着啊,一路嫌路太远了。走啊走啊,手冻僵了。办啊?手都冻得不行了,但是没法抱。两手揣在袖口里边。把毛主席的脖子给拴起来了。系到后边去,唉,可以了,就把毛主席背着这么走。结果被贫下中农发现了。现行反革命,这个要吊死毛主席。文革期间,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文革期间哪,红卫兵更可怕的。高中生居然能够把一个学校,它们的校长的太太活活打死,还逼迫他们的校长抱着太太的尸体跳舞。北京郊区的一个村子里边,地富反坏右被集中起来,然后也是北京的大冬天,然后把他们脱光了衣服放到外边去冻,冻僵以后再回来用火烤,所以我们这个民族啊,大家想一想,我们日常生活中看到的有一些东西,让人觉得怎么会这么残忍,比方说四五个剽形大汉殴打一位妇女,然后旁边的人围观,不予干预,我们说伟大灿烂的中华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和谐个鬼!(笑,鼓掌)
我们不断地看到这样一种最可恶的政治的迫害。
第九个理由是,如果保留死刑,我们就必须保留一种特殊的职业——刽子手。
刽子手就是以杀害自己的同类为生的人,中国传统社会有许多刽子手是业余兼职的,平时杀猪,有必要时杀人,杀人给的补贴比杀猪高一些而已。但有许多国家特别职业化,现在啥人都是警察杀人。杀人的人之间能形成一种独特的文化,它们之间说一种黑话,他说“你昨天的包裹卸的真准很利落”,这个包裹就是脑袋的意思。我们知道平时杀动物也需要很大的勇气的,我们看到很多人不杀生,他们连鸡都不肯杀。有些农村说要把一辈子干活的牛给杀了,找不到人愿意沙,最后说党员去杀吧。杀动物尚如此,可想而知杀人是一种怎样的职业?从事这种职业的人也会有一种恐惧,有一个人被执行的时候,后面开了一枪没打死,结果被执行的人回过头来说,“小子,准点啊”,结果把打枪的人吓倒在地。
最后是我的结语:珍惜生命
我们不需要再做更多地展示,请原谅我今天晚上更多的是从人的角度说死刑问题,而不是从一个法律职业者的角度去说死刑问题。我想唤起人们对死刑问题的关注。大家将来都有可能从事法律职业,我希望唤起大家都能以废除死刑为目标,那么我们这个国家废除死刑就为期不远了。当然,我相信这是一个很艰难的工作、事业,我觉得没有二十年时间的努力可能没办法达到这个目标,但是这还是取决于我们很多人是否去关注、去呼唤。目前国内已经有一些研究死刑的专家,在死刑研究方面很有功力,发表了很多文章,有一些很好的演讲。我自己作为一个做法律史和司法制度研究的学者愿意加入到其中,因为我每每看到那些被错杀的案例、每每想到也许在我们国家范围内每年被杀的人中间都有一些不该杀的人,这些不该杀的人有可能是他虽然有罪但罪不致死,也有一种情况是他完全无辜但是被判决了死刑。我相信今年被揭露出来的几起事件也许只是冰山一角,在这个世界上离不开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同情,我们固然应该同情那些受害人,但是我们也应该同情那些犯罪的人,我们应当同情人本身,而不应该过多地去区分他们到底是怎样的人,只有这种同情心越来越多只有这样一种人的尊严得到越来越多的树立,我们才能真正构筑一个和谐社会。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如果有一位儿子被冤杀的母亲仍在哭泣,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不会得到安宁!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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