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害未成年人案超9成嫌疑人是熟人
近日,房山检察院公布了两年来性侵害未成年人类案。根据统计,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超过9成为熟人犯罪。案发时有65%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检方呼吁监护人和学校加强预防未成年人遭性侵知识宣传,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机制。
日前,媒体连续曝出多起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未成年人保护再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房山检察院副检察长方洁介绍,从2011年5月至2013年7月期间,房山检察院共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5件,涉及犯罪嫌疑人31人,未成年被害人30人,其中强奸罪未成年被害人15人,强制猥亵妇女罪和猥亵儿童罪被害人15人。30人中幼女被害人17人,年纪最小的仅4岁。
>>案情特点
遭猥亵者全小于14岁
检方分析被害人多集中于小学和初中阶段。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被害人处于小学阶段、初中阶段的达到所有性侵害案件的八成。其余有高中生,甚至还有学龄前儿童,其中猥亵犯罪的被害人全部是14岁以下的小学生和初中生。
检察官发现这些未成
年人性侵案发很多都是因为被害人处于无成年人看护状态。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65%的被害人处于无成年人看护状态。被害人因独自一人外出而受害的占五成,因独自一人在房间或独自在屋外玩耍而受害的占全部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的50%。
96%嫌犯是熟人作案
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96%的犯罪嫌疑人为熟人。犯罪分子的身份有被害人的同学,监护人的朋友或邻居,还有通过电话、网络聊天与被害人约会见面的朋友,还有未成年人的老师、家长,只有极少数是陌生人。
此外,在这些案件中,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23%的被害人遭受过二次以上侵害,且侵害程度逐次增加。
方洁透露,犯罪分子作案时间多集中在暑假期间,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2件发生在夏秋季,即7-9月份,暑假期间,约占全部案件的五成。其中7月份发生了8件,是此类案件的高发月份。
>>成因分析
自我保护和性教育存空白
对于性侵未成年人案的原因,房山检察院表示,一方面由于被害人年幼,自我保护意识较少。智力发育不全及社会经验空白使其容易轻信犯罪分子,加之从家庭、学校和社会接受的自我保护教育和性教育存在一定空白,对性存在好奇,而成为性侵害案件的被害人。
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大部分发生在监护人缺失状态。在暑假期间,父母白天出去工作,留未成年人独自在家,又没有进行必要的安全自护教育,易造成犯罪分子的可乘之机。
家长轻易将孩子托付他人
家长本身也缺乏防止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的知识,也没有意识到这种犯罪的特点,从而轻易将未成年人托付他人,致未成年人在密闭空间孤立无援,或放任其处于无监管状态。此外,学校安全自护教育方面存在一定不足,致使未成年人缺乏系统全面的安全自护常识,对性的认识模糊,遇到坏人时缺乏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