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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微信解封”入罪案一审宣判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09-14 10:34 阅读:
 
 
随着微信的普及,帮助解封微信账号(即微信号因违规行为被封停后,邀请微信好友帮助认证从而解封)也成了司空见惯的事,有人就看到了其中的“商机”,但这真的只是举手之劳,轻松赚钱的好方法吗?
 
  8月27日,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全国首例“微信解封”入罪案开庭审理,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下称江干区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本案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基本案情
 
  被告人高某在校期间通过微信自助解封功能帮助他人解封微信账号兼职赚钱,并于2019年11月成立“super工作室”专门帮助他人解封微信账号,伙同女友张某在明知他人利用微信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指使工作室成员以“预加好友”和“人脸解封”的方式先后多次为微信名“哈啰小姐”“李雅”“海阔天空”等诈骗犯罪嫌疑人提供微信账户解封帮助。截至2020年4月8日,工作室相继解封了“tutu252588”“yyyc52022”“mieyy63”等3315个诈骗微信账号,这些微信号涉及诈骗案件300多个,其中已立案的12起诈骗案件被害人被骗总金额高达96万余元。
 
  高某和张某在大学期间相恋相知,本应为学业共同努力奋斗,但随着开始兼职解封“微信账号”,走上了歧路。
 
  刚开始,高某按照客户要求添加对方微信,过了一段时间对方要求其解封该微信账号,高某在操作中系统提示该微信号涉嫌诈骗,虽然当时有顾虑,但还是进行了解封操作,并收到了人生“第一桶金”,虽然金额不多,但如此动动手就能方便快捷地赚钱方式令高某欣喜不已,觉得找到了一个生财的便捷渠道。
 
  可没过多久,高某用于解封“微信账号”收款的银行卡被查封,经查询得知该银行卡由于涉嫌诈骗而被查封,高某意识到自己解封微信帐号的行为可能涉嫌违法,但由于利益驱使,高某抱着侥幸心理又继续做了下去,并逐渐成为一名专业解手。
 
  之后,随着接到的“单子”越来越多,认识的解手也越来也多,钱也越赚越多,不满足现状的高某和女友张某建立了解封微信账号的“SUPER”工作室,招募了许多在校大学生甚至还有高中生解封微信账号,并在员工提出解封的微信账号涉嫌诈骗的情况下,仍然执迷不悟,继续解封,短短几个月,工作室解封了上千个涉嫌网络诈骗的微信账号。
 
  因为“爱情”走了上犯罪道路,当初男友高某向其提起一直参与“微信解封”时,张某害怕违法本想阻止,但碍于男友“创业”热情,而且只要动动手就能轻松赚到钱,最终,张某同意了男友的想法,共同建立“SUPER”工作室参与解封微信账号。如今的张某对此悔恨不已,不仅学业将被终止,自己翘首以盼的“老师”梦也被自己亲手毁灭,父母亲还要为自己的过错进行赔偿,教训是如此深刻。
 
  庭审直击
 
  站在被告席上的高某、张某均系在校大学生,他们原本要在今年毕业,走向人生的美好未来,然而却因为这“微信解封”事业,人生道路出现重大转变。相关材料显示,两名被告人在学业上可以算是好学生,特别是被告人张某,如果没有走错这一步,她将成为一名教师,然而这个被称为“天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如今要与她告别。
 
  “两名被告人的刑期不长,但你们要好好改造,深刻吸取此次教训,做一名守法公民。”公诉人在法庭教育环节说,“相信你们的家人会坚定地等着你们回家,我也相信,两名被告人将悔过自新,不再重蹈覆辙,迎来全新的人生。”
 
  裁判结果
 
  江干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高某、张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共同为其犯罪提供技术支持等帮助,情节严重,两人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均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释法
 
  当前,微信平台对违规账号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由此催生了帮助微信解封的灰色产业,特别是一些在校大学生将其作为兼职,认为只要手指点一点就可以赚到零花钱,却不知触犯了法律,成为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帮凶”。据高某供述,他们的大学兼职群中,不少学生都在做这样的兼职。在此,检察官告诫大家切莫为了贪图眼前的利益,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本应当开启人生新篇章的高某、张某,因心怀侥幸而误入歧途。兼职虽好,但要对兼职的合法性进行判断,坚决不做违法犯罪的兼职。检察官在此奉劝做过或者想要做这类兼职的同学,莫要被金钱蒙蔽了双眼,及时收手,不要在错误的道路上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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