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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及鉴定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05-31 10:20 阅读:
轻伤及鉴定
 
 
所谓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认定轻伤时应注意:
  1?轻伤是界于重伤和轻微伤之间的一种伤害程度。因此,认定轻伤,一方面可以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的规定直接加以认定,另一方面,也可以从排除重伤或者轻微伤的角度来认定。
  2?认定是否轻伤,应当以专业人员作出的鉴定结论为依据。鉴定人应由法医师或具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由司法机关聘请或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的人员担任。
  3?鉴定是否轻伤,应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发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4?有多种损伤的,只要有一处损伤达轻伤标准的,即可认定为轻伤;多处损伤均未达轻伤标准的,不能简单相加作为轻伤。如有三种(类)以上损伤均接近《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规定的轻伤标准的,可视具体情况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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