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海山律师
当前位置: > 刑事百科 >
信用卡套现情节严重者将以非法经营定罪处罚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05-31 10:15 阅读:
信用卡套现情节严重者将以非法经营定罪处罚
 
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进行信用卡套现,情节严重的行为,将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正式发布《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作出以上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李东荣介绍,针对近年来出现的信用卡套现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和有关部门紧密配合预防和打击信用卡套现,主要工作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二是加强部门之间的监管合作;三是加强技术手段建设。
  李东荣表示,这次司法解释的出台是一个很好的契机,央行将利用这个契机,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大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活动。
  一是针对银行卡市场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对发卡市场和受理市场进行全面排查,针对其中的隐患和不规范的地方,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
  二是和有关部门配合,开展一次对广告信息的清理和查处行动,主要是对目前的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上的有关信用卡方面的广告进行清理,对其中发现的不法信息和不法广告要进行查处。
  三是和公安部门配合,针对银行卡领域的犯罪活动,开展一次专项打击行动,这次行动计划为期10个月。
  四是利用这次司法解释出台的契机,开展一次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活动,让社会各界了解银行卡,正确地使用银行卡,避免不当使用银行卡所带来的损失。
 
 
 
 

相关案例

查看更多内容

本站相关案例及文章

信用卡套现情节严重者将以非法经营定罪处罚司法解释

查看更多内容
上一篇:有偿删帖可按“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篇: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认定应当注意
相关文章
尹海山律师

友情链接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969号谷泰滨江大厦13层1301室(南外滩 靠近董家渡路)电话:18616344909 EMAIL:86054476@qq.com
Copyright 2015-2022 上海辩护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2004137号-1
 
QQ在线咨询
咨询热线
186-163-44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