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海山律师
当前位置: > 刑事新闻 >
张军作关于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10-16 12:30 阅读:
 
10月15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作关于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丰富了
 
  刑事司法与犯罪治理的“中国方案”
 
  报告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丰富了刑事司法与犯罪治理的“中国方案”。
 
  报告指出,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2016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立法保障和监督支持,2016年9月作出决定,授权在北京等18个城市开展试点;2017年12月审议试点工作中期报告,提出监督指导意见;2018年10月修改刑事诉讼法,固定、发展试点成果,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创新,丰富了刑事司法与犯罪治理的“中国方案”。
 
  2019年1月至今年8月,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案件1416417件1855113人
 
  报告说,2019年1月至今年8月,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案件1416417件1855113人。
 
  报告指出,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内涵更丰富、水平更高的需求,希望司法政策与时俱进,期盼社会长治久安;司法机关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必须遵循司法规律,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在这一历史背景下,党中央决定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仅着眼于提升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更着重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罪犯改造。2019年1月至今年8月,在监察机关、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支持配合下,全国检察机关在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案件1416417件1855113人,人数占同期办结刑事犯罪总数的61.3%,这一制度在推进国家治理中的优势充分彰显。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报告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告人一审上诉率低于其他刑事案件11.5个百分点。
 
  报告指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有助于增强接受教育矫治的自觉性,更好回归社会,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适用这一制度办理的案件中,一审后被告人上诉率为3.9%,低于其他刑事案件11.5个百分点。同时,将是否与被害方达成刑事和解、取得被害方谅解作为从宽的重要考虑因素,也有助于弥补被害方身心及财产受到的侵害,化解社会矛盾,修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在办理破坏环境资源案件中,探索建立“认罪认罚+生态修复”机制。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时,教育、引导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退赃退赔,最大限度追赃挽损。
 
  涉疫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86.6%
 
  报告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检察机关落实依法防控要求,对暴力伤医、危害防疫的制假售假、借机诈骗等主观恶性大、影响恶劣的案件依法从严追诉、从重惩治,警示犯罪、教育社会。同时,对于轻微刑事犯罪,教育、鼓励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认罪悔罪,更有利消除因严格管控形成的对抗情绪,促进社会秩序稳定。涉疫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86.6%。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显著提升刑事诉讼效率
 
  报告说,认罪认罚从宽,既在实体上体现从宽,也在程序上体现从简。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构建了诉讼程序与案件复杂程度、认罪与否、刑罚轻重相适应的多层次案件处理机制,推动繁简分流、简案快办、难案精办。检察机关适用该制度办理的案件,起诉到法院后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占27.6%;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占49.4%;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占23%,比2018年下降20个百分点。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好保障当事人权利
 
  ·对33040名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89亿元
 
  ·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124.6万人次
 
  ·不捕率高于整体刑事案件18.3个百分点
 
  报告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好保障当事人权利。检察机关坚持提速不降低质量、从简不减损权利保障。高度重视被害方合法权益保护,细致释明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等具体法律规定,充分听取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对33040名因犯罪侵害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4.89亿元。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相关法律规定,让其充分知悉认罪认罚的性质和法律后果;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124.6万人次。将是否认罪认罚作为判断社会危险性的重要考量因素,认罪认罚案件不捕率高于整体刑事案件18.3个百分点;法院宣告缓刑案件占36.2%,高出整体刑事案件6.9个百分点。
 
  法律援助工作站已覆盖55%的基层检察院
 
  报告说,值班律师承担着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见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等职责,是落实这一制度的重要参与者。各地检察机关主动与司法行政部门沟通,法律援助工作站已覆盖55%的基层检察院,天津、重庆、云南等地基层检察院实现值班律师派驻全覆盖。一些地方检察机关还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跨区域统筹调配等方式,妥善解决值班律师不足难题。
 
  93%的看守所滚动播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治宣传片
 
  报告说,最高检专门制作法治宣传片,以浅显、新颖的动漫形式阐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公安部大力支持下,今年7月起已在全国93%的看守所、69%的派出所、87%的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循环滚动播放,一些犯罪嫌疑人受感召后主动认罪认罚。
 
  今年前8个月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3.5%
 
  报告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实施之初,由于工作量、工作难度大大增加,检察办案普遍存在不敢用、不愿用、不善用的问题。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要坚持实事求是,积极主动担当,全面落实制度规定。经过持续有力督导,2019年12月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比例已达83.1%。今年以来,尽管疫情期间受看守所封闭、值班律师难以到位等因素影响,适用率一度有所下降,但1至8月整体适用率仍达到83.5%。
 
  检察机关协同侦查、审判机关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报告说,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审查起诉前连侦查后接审判、承上启下的优势,协同侦查、审判机关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审查逮捕环节就注重做好犯罪嫌疑人的释法教育工作,并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包括量刑证据。检察机关适用该制度办理的案件中,侦查环节建议适用的从2019年1月的23.6%上升到今年8月的35.5%。主动做好诉审衔接,法院适用该制度审理的案件,检察机关建议适用的占97.3%。
 
  庭审对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为89.9%
 
  报告说,庭审对检察机关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为89.9%。
 
  报告指出,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检察机关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这是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法定环节。量刑建议尽量具体、明确,更有利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减少反悔和不必要的上诉。基于此,“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检察院一般应当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对新类型、不常见犯罪案件,量刑情节复杂的重罪案件等,也可以提出幅度刑量刑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修订量刑建议指导意见,并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修订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细化量刑标准;下发指导性文件和典型案例,加大培训力度;要求各地检察机关注重听取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值班律师的意见,做细做实量刑协商。2019年1月至今年8月,量刑建议采纳率为87.7%。其中,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率从27.3%上升至76%;庭审对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为89.9%,高于幅度刑量刑建议采纳率4.3个百分点;确定刑量刑建议案件上诉率为2.56%,低于幅度刑量刑建议案件3.1个百分点。
 
  坚持法定证明标准
 
  严防被迫认罪、替人顶罪等冤错案件
 
  报告说,检察机关全面审查、认定在案事实、证据,决不为片面提高效率而牺牲公正,决不因犯罪嫌疑人认罪而降低证据要求和证明标准。对3949名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认罪认罚,但经审查认为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其有罪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罪与非罪界限,强化认罪认罚自愿性和合法性审查,严防被迫认罪、替人顶罪等冤错案件。
 
  今年以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88.4%
 
  报告说,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不受罪名或法定刑的限制,但并非只要认罪认罚就一律从宽,还要区分具体案件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综合权衡从严、从宽因素,做到区别对待、罚当其罪。对轻罪案件特别是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尽量依法从简从快从宽处理。对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犯,一般应当体现从宽,今年以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适用率为88.4%。对犯罪性质和危害后果特别严重、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依法从严追诉、不予从宽。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尚处起步阶段,四大问题亟待解决
 
  报告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实施以来,整体运行顺畅,但由于尚处起步阶段,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制度适用不平衡。部分检察人员认识不足,对一些符合条件的案件,未主动建议适用速裁程序。普法宣传不够,做当事人工作时易遭遇不理解甚至误解,制度的社会认知度还有待提高。二是办案质效待提升。有的检察官审查把关不严,存在因认罪认罚而降低证据要求和证明标准的问题。有的检察官因片面追求适用率,迁就犯罪嫌疑人或辩护律师,影响案件公正处理。三是衔接配合需加强。与侦查机关沟通不够,主动听取律师意见不够。四是能力素质不适应。检察官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疑难、复杂、新型案件能力不足,对量刑标准把握和理解不同,被围猎、腐蚀的风险加大。
 
  坚持依法该用尽用,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报告说,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做实、做好。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刻把握新时代人民群众需求、刑事犯罪发展态势,积极主动规范适用,更好履行在指控证明犯罪中的主导责任,努力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一要坚持依法该用尽用,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二要狠抓准确规范适用,不断提高办理认罪认罚案件质量与效果。三要强化与相关机关协作配合,共同推进认罪

相关案例

查看更多内容

本站相关案例及文章

张军作关于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司法解释

查看更多内容
上一篇:刑法修改拟对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等犯罪规定作出完善
下一篇:依法依规追逃追赃 我国已与81个国家缔结引渡条约、司法协助条约等共169项
相关文章
尹海山律师

友情链接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969号谷泰滨江大厦13层1301室(南外滩 靠近董家渡路)电话:18616344909 EMAIL:86054476@qq.com
Copyright 2015-2022 上海辩护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2004137号-1
 
QQ在线咨询
咨询热线
186-163-44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