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海山律师
当前位置: > 刑事新闻 >
最高检:严惩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02-07 14:33 阅读:
 
 
 
日前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全国检察机关将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保障经济安全。
最高检强调,要认真贯彻中央要求,把防范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位置,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洗钱、地下钱庄、网络传销等犯罪,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维护金融管理秩序。
 
同时,检察机关还将加大对证券期货领域新型犯罪打击力度,依法惩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虚假披露等犯罪;依法打击房地产领域合同诈骗、偷逃税款、骗取贷款等犯罪,坚决查办土地批租、动拆迁、招投标等环节职务犯罪,促进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整顿。
 
据介绍,2016年,检察机关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北京、云南等地检察机关依法办理“e租宝”“泛亚”等重大非法集资案,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徐翔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
 

相关案例

查看更多内容

本站相关案例及文章

最高检:严惩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司法解释

查看更多内容
上一篇:“两高”发布新惩治邪教犯罪司法解释,七种邪教犯罪行为将从重处罚
下一篇:最高检下发意见强调 突出打击为“村霸”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
相关文章
尹海山律师

友情链接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969号谷泰滨江大厦13层1301室(南外滩 靠近董家渡路)电话:18616344909 EMAIL:86054476@qq.com
Copyright 2015-2020 上海辩护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2004137号